沉浸“二次元消费”怎么破?******
孙鸿松
谈到青春期沉浸在“二次元消费”中的孩子,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黄埔区心灵家园服务中心理事长孙鸿松体会很深。自2015年发起成立心灵家园“小船长俱乐部”以来,他的日常工作便是围着孩子们转。“来找我的青春期孩子家长很多,反映这种沉浸‘二次元世界’、消费漫画周边,不愿与家人交流的也非常多,更有不少孩子被定义为‘抑郁症’‘双向情感障碍’,家长为此愁得不行。这些情况可以说很普遍,也可以说‘心理综合治理’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秋瑜
“我们小时候信息来源相对单一,但现在的孩子能接触到的信息非常丰富,对他们的影响肯定是多元的,这些势必会对孩子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产生影响。”孙鸿松认为,对于漫画、网络游戏等营建出来的所谓“二次元世界”,有一定的涉猎和喜爱并非坏事。
“这个问题值得家长认真想一想:为什么这些动漫能让孩子主动走近,而自己想亲近孩子却有距离?是否孩子在心里将家长放在了对立面?孩子的成长有两次‘自由’的时期,一次是学会走路,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一次就是青春期,慢慢建立着自己的思想、人生观和对自我的探索、认知。如果与父母的关系长期处在对立状态,会造成抵触、排斥甚至破裂,这种情况下,环境中其他的思想文化就更容易占据甚至侵蚀他们的心灵,因此,父母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要一味地批评而造成对立。” 孙鸿松说。
“现在的学习途径其实多种多样,如果孩子不适应眼下的教育方式,为什么不能允许她找到适合她自己的路呢?”从多年与孩子们平等对话、修复心灵的经历中孙鸿松认为,家长莫要一味要求孩子“考重点高中”“考重点大学”,“如果能达成这样的认知,就是我们对孩子过于沉浸‘二次元世界’问题进行心理综合治理中最为关键的一步。”
“如果孩子能从漫画、网游或周边产品的享受中找到心灵的出口,其实不是坏事,重要的是父母能如何正确引导。为什么漫画和‘二次元’能走近孩子呢?因为那里面抽离了许多价值判断,不像现实世界带给孩子的压力。然而虚拟的世界毕竟有其问题,因此父母还是要尽可能多创建一些生活化、趣味性的社交活动,让孩子可以从中感受到现实空间的温度。”
像今年大年初一,孙鸿松就带儿子去了花都千年古村塱头,和小伙伴们组织了一个舞狮队伍。“在这种活动中,孩子可以感受到团队协作,也有真实的交流,气氛非常好。”他还告诉记者,自己曾要求子女带着他一起参加cosplay活动。“孩子们起初很诧异,我真诚地说‘带老爸去长长见识,我给你们当司机’,他们就带我去了。我去了当然也不懂什么,但我不拒绝、不批评,就观察他们在做什么,但亲子间的气氛无形中就改变了。爱和尊重是父母一定要坚持做到的重要元素,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找到和孩子共同成长的方向。”
谈及青少年的压岁钱消费,孙鸿松表示:“当下物质富裕了,更应培养孩子们的理财观念,引导其合理消费,树立对自己和家庭的责任、奉献意识,也可以引导孩子用压岁钱来帮助有需要的人。”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