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科技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
1月7日,2023年湖北省科技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指出,过去五年,湖北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稳步推进,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生态持续优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现场。杨光泗 摄
2018-2022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由6590家增至2万家,增长203.2%;科技型中小企业由3500家增至2.4万家,增长585.27%;技术合同成交额由1237亿元增至3000亿元以上,增长14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由6653亿元增至1.1万亿元,增长65.3%;全省研发人员由25.74万人增至35.36万人,增长37.4%;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由822亿元增至1160亿元,增长41.1%;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由1.96%增至2.32%,提高0.36个百分点;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由67.44%增至72.15%,提高4.71个百分点。湖北研发投入、技术合同成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能级创新平台、高端人才数量等系列创新指标稳居中部第一,区域科技创新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2022年,湖北以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加快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湖北科技支撑引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湖北科技工作高位部署聚力推进,取得里程碑式重要进展,交出亮眼“成绩单”,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成功获批。数字建造、智能设计与数控等2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数量居全国第2。全国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进展顺利。湖北科技工作实现主要指标大幅提升,跑出科技强省建设“加速度”,湖北省区域科技创新水平排名稳居全国第8、中部第1,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达到72.15%,较上年提高2.82个百分点;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预计突破2万家,同比增长超过37%;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超过2.4万家,增长达7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预计突破1.1万亿元,增速超过10%;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3000亿元,增长超过40%。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160亿元,增长超15%。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是湖北科技自立自强年。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20%、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超过10%、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5000家以上、培育科创“新物种”企业100家。
会议通报了2022年湖北省科技工作重点指标数据完成情况,武汉市科技局、襄阳市科技局、宜昌市科技局、大冶市科技局、湖北洪山实验室、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同志作大会交流发言。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锐 夏静 通讯员朱勇进 冯星星)
积极创新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
作者:王欣
据报道,2022年国内有7个城市GDP总量进入2万亿俱乐部,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苏州和成都。综合分析可以发现,这些城市不仅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城市在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比如,江苏省苏州市的开发强度高、资源约束紧、转型任务重,以占全国0.09%的国土面积创造出了全国约2.1%的经济总量,而且生态环境质量依然保持稳中向好、持续改善态势。究其原因,就在于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做好了经济与生态的“双面绣”。近年来,苏州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4.7万余家,为引进高产出、低污染的项目腾挪了发展空间,抓住治污攻坚与高质量发展互促互利的契合点,形成了一招多赢的局面。
实践证明,在引领、优化和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有力的抓手,也是重要的推手。关键是务必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研究、积极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手段和途径。
首先,增强系统观念。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的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绝不能局限于传统思想上的污染防治工作。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多重目标中寻求最佳平衡点,既要“清澈见底”也要“鱼翔浅底”,既要“源头治污”也要“源头清洁”,既要“降碳”也要“增汇”。因此,要认识属地生态环境自然禀赋优势,也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扬长补短,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宏观经济的深度和广度、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力度和速度。
其次,强化攻坚意识。当前,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同发展,有的人思想认知上还不够全面深刻,甚至仍有误区,而且现实工作中也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矛盾。加上治污攻坚的成效尚不够稳固,在推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仍有不少难关要过,因此,务必保持战略定力,面对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更新换代等推进难度较大的工作任务,要统筹各部门政策和力量,密切协同。该依法倒逼的绝不后退一步,该帮助优化的要主动上前一步,该鼓励引领的要争取先人一步,确保步步为营。
第三,突出创新思维。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没有现成的经验做法可供参考和借鉴,况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同,面对的形势和问题也各有所异。因此,务必结合实际,根据属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情况新特点,适时更新理念、创新思维,不断丰富生态环境保护深度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新方式、新手段。比如,国家相继出台了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如果简单地照搬硬套,难免出现“水土不服”等问题,这就需要各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举措,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