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公布去年常住人口数据,这些地区为何增长?******
中新网北京2月4日电(韦香惠)继国家统计局公布2022年全国人口数据之后,近日多个省份陆续公布了当地2022年常住人口数据。其中,在我国人口总量2022年略有下降的情况下,据不完全统计,有六个省份的人口总量实现了增长。
这些省级行政区人口总量实现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消息,2022年末我国人口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地方层面,各省份人口变动情况不一,其中已有6个省级行政区宣布实现人口正增长,分别是贵州,青海、江西、甘肃、重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根据贵州省统计局网站公布的《贵州省2022年经济运行情况》,2022年贵州人口总量有所增加,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持续提高。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8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14万人,占年末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4.81%,比上年末提高0.48个百分点。
图为航拍青海省西宁市一隅。(资料图) 马铭言 摄此前,江西、甘肃、广西、重庆、青海等省份也已公布了2022年常住人口数据。
其中,2022年末江西全省常住人口4527.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58万人;2022年末甘肃全省常住人口24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万人;2022年末广西常住人口50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万人;2022年末重庆常住人口321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万人;2022年末青海省常住人口5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
省际间的人口流入对增长起重要拉动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杨凡向中新网介绍,在人口学概念中,引起人口总量变动有三个因素,出生、死亡和迁移。其中,自然增长就是指由出生超过死亡而造成的,机械增长是指由于迁移造成的增长。
从这几个实现人口总量增长的省份来看,贵州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71‰,青海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7‰ ,江西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也仅为0.2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自然增长率1.43‰。而甘肃、重庆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0.04‰和-2.11‰,均为负数。
“这些省份有的自然增长率非常低,有的自然增长率是负的,也就是人口净流入(外来人口流入减去流出的人口)是正的,从而使这个地区的人口总量呈现出一个正增长趋势。”杨凡表示,这意味着是省际间的人口流入对当地常住人口增长起到了重要拉动作用。
她表示,总体来看,全国仍处于负增长状态,而这些地区也几乎是在零增长的区间。因此,她认为,“这些地方的正增长暂时谈不上逆势”。
图为旅客在九江站有序上车。 高晋 摄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的人口增长有待观察
从地区分布来看,这些实现人口增长的省份均位于中西部地区。对此,广东省体改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称,一方面,去年沿海的长三角、珠三角受疫情影响,有部分人返回老家。此外,随着中西部中心城市崛起,也有一部分人在沿海闯荡积累了经验,返回老家创业。
以江西省为例,按照该地区去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25‰来计算,该地区人口自然增长约1.13万人。这意味着,去年江西在人口机械增长方面,新增流入人口9.45万人。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所长麻智辉曾在接受媒体报道时分析称,近年来,江西经济增速比较快,增速位居全国前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江西加大了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力度。江西这几年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速度较快,在GDP中的占比明显提升。同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叠加近几年疫情影响,有不少外出人口回流到家乡创业或就近务工。
杨凡也表示,人口流动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经济,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这部分人可能还会回到就业机会较多、收入水平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