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排名将姚迪将加盟意大利斯坎迪奇队******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王镜宇、韦骅)中国女排名将姚迪将于11日晚前往意大利,加盟目前在意甲联赛中排名第二的斯坎迪奇队。
1月5日,获得冠军的天津渤海银行队球员姚迪(前右)手捧中国女排超级联赛冠军奖杯合影。新华社记者 杨植森 摄
“这是我的下一个梦想——到世界上最强的(排球)职业联赛体验一把。”姚迪说。
在刚刚结束的2022-2023中国女子排球超级联赛中,姚迪随天津女排成功卫冕。现在,她又踏上了新的征程。
姚迪告诉记者,东京奥运会结束以后,她就想到欧洲高水平职业联赛中见见世面,当时正好有一家土耳其豪门球队向她表达了诚意,她也很认真地进行了各方面的准备。但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未能成行,姚迪为此颇为遗憾。
在2022-2023赛季开始前,姚迪联络了著名排球经纪人、意大利人马可,请他帮忙留意土耳其和意大利的机会,不久后收到了回音。
“没想到12月初的时候,马可联系了我,说斯坎迪奇在二传位置有需求,看我有没有意向去。”姚迪说,“我当时没有丝毫犹豫,回复说去最强的联赛打球是我的梦想,像参加奥运会一样重要,为此我不断努力。以前我错过了一次机会,希望这一次能抓住它。”
大约两周之后,马可帮姚迪确认了转会斯坎迪奇的所有细节。在斯坎迪奇,姚迪将再次和昔日队友朱婷并肩作战。姚迪说,“这真是可遇不可求的事”。
11日晚,姚迪将启程前往意大利。她在展望这次远行时说:“在最强的联赛,每周和全世界最好的球员比赛,希望能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高、完善自己。”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