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大学生摄影大赛获奖作品揭晓 181所高校8200余幅作品参赛******
中新网厦门12月19日电 (杨伏山 朱萍萍 吴江辉)“2022集美·两岸大学生摄影大赛”18日在厦门完成参赛作品评审。华侨大学19日透露,华侨大学的也门留学生马森和新疆艺术学院的马元辰摘得一等奖。
本次大赛由福建省传播学会、澳门科技大学、华侨大学、厦门市集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厦门市集美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主办,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共同承办。
据华侨大学介绍,本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进行,经初评后,共有450幅(组)作品进入终评。经专家评委层层筛选,共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66名。
自2022年5月启动以来,本届赛事受到两岸高校大学生的广泛关注,共收到参赛作品8200余幅,两岸参与高校共181所。大赛还受到国外高校的关注,英国伦敦国王学院、马来西亚思特雅大学(USCI)等高校也送来作品参赛。
相较于往届,今年参赛高校的数量、作品数量及作品质量都实现大幅提升,品牌和影响力日趋增强,反映两岸学子以摄影作为交流渠道的强烈愿望。
来自台湾昆山科技大学的张名桓,已是第二次参加两岸大学生摄影大赛。他说,大赛为两岸青年学子交流提供了一个很好平台,使得台湾学生通过摄影方式捕捉到的台湾之美,能够展现在大陆民众面前;同时,透过摄影大赛,也看到了许多大陆学生创作的人文影像精品,“大好河山让我心向往之,期待疫情后能到大陆观光创作”。
据了解,主办单位接下来将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览,并编辑成集作为两岸学子文化交流成果予以宣传、珍藏。(完)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